岚皋县发展改革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苏陕扶贫协作资金的通知》(安财建[2020]3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7400万元。
请你单位按照《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陕发改区域[2017]1209号)和市发改委《安康市苏陕扶贫协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安发改经协[2019]326号)及《岚皋县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岚政办发[2018]53号),及时将资金落实到企业(项目),并做好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确保发挥资金效益。加大资金监督力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
岚皋县财政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