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中国共产党岚皋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全会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任务。
全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周康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天舜,县委副书记、县长杨义龙,县委副书记张永斌,县委常委陈磊、黄仲文、谢应梅、冯尚生、郑毅、席元科、常彬、冯涛、吴雪强在主席台就坐。县委副书记张永斌主持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周康成代表县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周康成在讲话中说:“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任务。牢记总书记嘱托,实现“双优”(脱贫攻坚大考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目标,奋力谱写岚皋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关于上半年工作,周康成指出:上半年,岚皋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把学深悟透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体现在党的建设全过程。把县域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首要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全面从严治党等各项工作蹄疾步稳、总体向好。
内化于心悟讲话,追赶超越谱新篇。周康成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是站在党和国家全局与战略的高度,对事关陕西发展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科学论断和深刻阐述,饱含着对陕西人民的深厚感情。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安康考察调研时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指引了“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发展指向,寄予了“乐业才能安居”的民生取向。要牢记总书记嘱托,不负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以争当时代弄潮儿的志向和气魄,奋力谱写岚皋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要实现发展质与量的同提升,坚定不移走“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要构建改革开放新格局,以开放增动力、激活力,积聚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服务更优的比较优势。要继续领跑全省生态美,用绿水青山的高质量发展赢得经济社会发展的金山银山。要不断提升民生获得感,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优化政治生态,一以贯之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牢记总书记嘱托,实现“双优”目标。关于下半年工作,周康成指出:“下半年,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六稳”促“六保”,聚焦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提出的目标要求和县“两会”确定的生产总值增长3%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5%以上,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3%、4%的目标任务,全力稳增长、抓改革、强党建,奋力实现脱贫攻坚大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双优”目标。”
周康成强调:一要加速经济发展。通过提升产业、深化改革、扩大投资,确保三季度经济指标“转正”,四季度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二要打好脱贫收官战。要巩固提升脱贫质量,抓实产业就业,强化后续扶持发展,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始终把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牢固树立“交总账”“军令状”“脱贫大考争夺优秀”意识,做到决战必胜。三要持续改善民生。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不懈追求,扎实办好民生实事。要严控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风险、深化平安建设、保障基本民生。四要全面从严治党。夯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要讲政治、强思想、固基础、严作风,为实现“双优”提供坚强保障。
周康成在讲话中最后说:“同志们,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顺利实现“双优”目标,需要我们只争朝夕、唯实唯干。让我们万众一心加油干,奋力谱写岚皋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杨义龙回顾了上半年经济工作,安排了下半年经济工作重点。他指出:上半年,我县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有效,复产复工复市率先推进,三大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改革创新持续焕发活力,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下半年,要奋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力推动经济恢复增长,提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守好绿水青山,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员副主任,县政府党员副县长,县政协党员副主席,其他党员县级领导;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政协秘书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县委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和直属企事业机构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协各工作委员会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省市驻岚各单位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班子的非党县级领导干部受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