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三季度县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8月6日,全县运维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33个,其中,政务微博5个,政务微信26个。县政府网站运行正常。
县政府网站4-7月共发布各类信息1884篇,其中今日岚皋栏目发布201篇,各镇、部门工作动态栏目发布522篇。投稿采用量居前三的部门分别是:县教体科技局68篇,卫健局48篇,文旅广电局41篇;居前的镇分别是孟石岭镇32篇,堰门镇27篇。
信息公开方面,4-7月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32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有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财政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报送方面。部分单位重视不够,未按要求报送信息,其中:南宫山镇、佐龙镇报送信息0条。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微信公众号“岚皋生态环境”、岚皋县招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岚皋县招商服务中心”,岚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今日头条号“岚皋交警”更新不及时。
(三)信息公开方面。县人社局“社保信息”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县发改局“重点项目”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整改落实。各镇各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迅速安排专人,对照问题清单,于8月16日前完成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被中省市点名批评通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约谈或问责机制。
(二)管好政务新媒体。各镇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县政府办《关于重申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要求的通知》(岚政办函〔2019〕20号)要求,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履行好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严格规范管理,严禁“僵尸”“睡眠”“雷人雷语”“不互动无服务”等现象发生。
(三)严格审核发布。严格执行《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和县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岚皋县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协同工作制度(试行)》《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岚皋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岚公开办发〔2020〕1号),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所有信息经本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发布,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