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岚皋县大道河镇龙王庙石英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24 11:06来源: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岚皋县大道河镇龙王庙石英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岚皋县自然资源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大桥路6号

联系单位:岚皋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

联系电话:0915-2521007

 

岚皋县自然资源局

附件:岚皋县大道河镇龙王庙石英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