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1、受岚皋县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拟就岚皋县南宫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最高限价进行公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2、本工程材料人工二次转运、步道施工相关措施费、危险施工措施费均已包含在预算内,投标企业应根据自身施工组织及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要求,考虑自身企业成本自主报价,施工中及结算不再调整。
3、投标单位组价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云平台V6.2.5版本编制。
4、若有异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向招投标管理机构书面提出,由招投标管理机构监督招标人正确处理。
岚皋县南宫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一标段):招标最高限价:小写:5759679.98元 大写:伍佰柒拾伍万玖仟陆佰柒拾玖元玖角捌分
措施项目费:小写:372347.59元 大写:叁拾柒万贰仟叁佰肆拾柒元伍角玖分
安全文明施工费:小写:196588.88元 大写:壹拾玖万陆仟伍佰捌拾捌元捌角捌分
岚皋县南宫山景区基础设施提升一期工程(二标段):招标最高限价:小写:13454543.48元 大写:壹仟叁佰肆拾伍万肆仟伍佰肆拾叁元肆角捌分
措施项目费:小写:1448599.41元 大写:壹佰肆拾肆万捌仟伍佰玖拾玖元肆角壹分
安全文明施工费:小写:459192.83元 大写:肆拾伍万玖仟壹佰玖拾贰元捌角叁分
5、本通知在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无论各投标单位查看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通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岚皋县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