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的通知》(安财预〔2020〕48号)要求,按照抗疫特别国债规定的使用范围,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将市财政下达的额度7580万元全部细化到了具体项目(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附: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项目表.xlsx
岚皋县财政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