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水利局 关于下达2019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2 09:20来源:岚皋县水利局

岚皋县水利局

关于下达2019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安排部署,经研究,现将岚皋县2019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项目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2019年是我县脱贫攻坚的“摘帽年”,也是“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关键年,各镇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承担项目法人的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各项目所在村的驻村工作队及村委会应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项目前期设计配合、实施过程监督和施工环境协调工作。

各镇要抓紧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本批项目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审批并开工建设。前期工作应按程序和相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勘测设计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二、严格建设程序

各项目应按照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岚政发〔2018〕9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设计、审批、招标、施工、验收、决算、审计等基本建设程序,严禁出现程序不到位、违规招标等情况发生,同时办理国土、环评及水保等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六制”(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项目审计制)和“七公开”(计划、资金、招标、施工、监督、使用、验收)制度。做到项目公开、资金透明、监督民主、过程规范。

三、加强质量管理

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镇要加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原材料进场、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同步收集等基本建设程序。县水利局按片区安排相应技术指导人员,对工程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并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监管。

各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资金规模建设,严禁随意变更建设标准或变相增减建设内容,确需变更的,应与片区技术指导人员及设计单位沟通,并在相关部门完善变更手续。

管材管件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由水利局依据初步设计根据施工、监理、技术负责人、镇、村签字确认的采购单,安排专人与管材供货商联系供货。

各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意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主动了解当地民众诉求,妥善处理工程占地等问题,及时化解施工矛盾,确保工程如期建设。严禁出现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四、严格报帐程序

各镇需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超范围使用;资金按进度拨付。

五、加强资料整编

要高度重视项目资料的同步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影像、图纸、工程量签证单、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等资料要与工程建设同步形成,与工程实体相互印证,接受各级的监督检查,杜绝先建工程后补资料的现象发生。

六、其他要求

岚皋县2019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项目必须在2019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投用。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要求,各镇每月14日、29日按时向我局上报工程建设进度(联系人:李晓荣,联系电话:15809150602,QQ:595817763)。严禁谎报、误报、延报、未报等情况的发生。


附件1:岚皋县2019年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计划表.pdf

     2:岚皋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料汇编的相关要求.pdf

   3:岚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技术指南.pdf



岚皋县水利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