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岚皋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lgxscjdglj/2020-0021 | 公开目录: | 本县规范性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岚市场监发〔2020〕112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24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0-08-27 16:10 |
岚规〔2020〕011-市场监管局001
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岚皋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岚市场监发〔2020〕112号
各镇市场监管所,局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助力岚皋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了《岚皋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现将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掌握本清单,熟悉具体运用的条件,准确把握执法的尺度,严格按照清单列明的情形,采用责令改正、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行政约谈等手段代替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既要遵循法律的精神、实现法律治理的目的,又要做到宽严相济、刚柔并施、法理相融,助推岚皋县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各单位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县局法制信息股反馈。
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4日
附件:岚皋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jpg
解读链接:http://www.langao.gov.cn/Content-2191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