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岚皋县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11-13 08:54来源:岚皋县民政局


    别:A

 

岚皋县民政局

         

岚民函〔202056                   签发人:伍先儒

 

对政协岚皋九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复函

 

朱孝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的协作配合,细化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一是县上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民政、教育、公安、财政、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镇也相应成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并确立一名专职督导员;全县121村15个城镇社区都落实了一名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主任,专人负责对生存困境、监护困难儿童家庭实施关爱保护工作。二是制定了实施方案。2020年9月县政府办公室重新修订印发了《岚皋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岚政办发〔2020〕51号),并建立了“岚皋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落实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对无人监护、父或母无监护能力的留守儿童做好监护照料工作。所在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按照留守儿童各自的情况,告知即将外出务工的父母将其未成年子女妥善安置到了其亲属或朋友家中,并相继签订了监护责任确认书。四是突出硬件设施配备。县教体局和各学校从硬件设施配备入手,依托学校先后建立了35个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同时,我局依托社会组织建立了1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中心,通过多渠道协调资金、设备,基本满足了留守儿童关爱中心活动的正常开展。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强化以“家庭尽责、源头预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儿童关爱保护长效机制推进力度,加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儿童的监护监督等工作的政策指导,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增强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


                        岚皋县民政局

                      2020年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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