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岚皋县民政局
岚民函〔2020〕 48 号 签发人:伍先儒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42号建议的复函
王启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遏制殡葬乱象,加快乡镇殡仪馆及公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是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环节,有利于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农村产业化发展,有利于推动殡葬改革,减轻群众丧事负担,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石门镇铁佛社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己投入使用,但因墓区道路交通设施不配套致使发挥效率不高,殡仪馆场所建设己列入“十四五”发展规划,下一步我局将与石门镇政府共同商议争取项目,尽快解决墓区道路交通,殡仪馆场所建设,完善墓区殡仪馆配套设施建设,为群众办理丧事带来方便,真正发挥农村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场所办理白喜会的作用,解决搬迁群众的老人死后安葬的后顾之忧。
再次感谢您对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
岚皋县民政局
2020 年11月10日
联系单位:岚皋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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