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9日-2021年1月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5-2529880
传真:0915-252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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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西路
邮编:7254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岚皋县大水面渔业养殖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
岚皋县南宫山镇溢河村九组 |
岚皋县岚翠湖生态渔业开发有限公司 |
江西恺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养殖区域在蔺河电站库区内,东至岚镇公路下512高程以下,西至岚滔公路下512高程以下,南至洋溪大桥下、滔河镇与城关镇交界处,北至蔺河电站水库警戒线。养殖面积5100亩,年投入鱼苗220吨,年产花鲢、白鲢鱼325吨,青鱼5吨。项目包括养殖区与生活区,生活区租赁民房,配套建设大气、水和固废等污染防治设(措)施。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2.67%。该项目属未批先建,建设单位主动报批环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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