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12月17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我局于2021年1月7日对安康市长兴建筑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批准,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一、批准文号:岚政地国字〔2021〕2号。
二、宗地地点:城关镇新街小河口。
三、用地面积:3515.99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住宅兼商服用地。
五、出让年限: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3130.71平方米 ,剩余出让年限为34年(2020年12月17日至2054年12月27日);其他商服用地385.28平方米,剩余出让年限为24年(2020年12月17日至2044年12月27日)
规划设计条件按出让合同执行,宗地四至界线以宗地图、表为准。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