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 (第1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11 16:43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2021年1月11日,县政府办公室对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再次进行了检查,仍然有一些政务新媒体存在更新不及时问题。现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各单位要按照《岚皋县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信息发布等管理。被通报的存在问题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责任单位务必要提高重视,及时整改,加强运维管理,其中,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的政务新媒体责任单位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交警大队于1月12日18:00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