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6:33来源:岚皋县司法局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力争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到位、准确。2020年度,我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3条,其中,工作动态58条,规范性文件2条,财务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通过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落实“谁审签谁负责”制度,提升了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实效;4.平台建设情况。主要利用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法治岚皋专栏公开动态,同时,充分发挥法治岚皋微信平台优势,多形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促进依法行政,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5.监督保障情况。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辛勤工作,岚皋县获得“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命名,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全局56次获得市县以上表彰,全年无1人受到违法违纪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无增减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货物7

40.667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公开的内容和种类还有待进一步延伸和细化。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更加灵活多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


                岚皋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岚皋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