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林业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7:28来源:岚皋县林业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内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岚皋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岚皋县林业局党政办联系(联系电话:0915-25159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林业局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及时、主动、规范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点事项和各类信息,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同时将本部门重要会议、政务活动、人事招聘、录取、对外采购公开招标、行政处罚服及执法工作规范信息资料情况通过县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8条要求,加强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并安排人负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将责任明确到人,定期更新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将政府信息予以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主动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外公开信息需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做好信息保密,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

0

13

行政强制

1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1785.411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公众参与性还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当中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高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制度和程序,加大林业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做好科学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采集、编辑能力,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增强公开实效。通过网络、微信、社区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突出林业工作重点,注重对广大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需要了解事项的信息公开,确保社会公众对林业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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