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岚皋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及管网改造工程三期(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有关事宜作如下补遗:
一、投标人须知中第(七)评标办法33.2.2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原件审查)第14项“企业、建造师近三年具有不少于1200万元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2017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1日止,投标企业及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单个合同不少于1200万元同类工程(污水管网)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站截图、网页链接。时间有效性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公示截图必须能体现项目经理)”;现更正为:“企业、建造师近三年具有不少于1500万元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2017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1日止,投标企业及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单个合同不少于1500万元同类工程(污水管网)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站截图、网页链接。时间有效性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公示截图必须能体现项目经理)”。
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请以2021年2月1日发布的为准。
三、说明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岚皋县政府网(http://www.langao.gov.cn/),及时获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有关信息,自行下载及查看相应内容,不论投标人查看与否,均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招 标 人: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2021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