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道河集镇供水水源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及《岚皋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1日,对大道河集镇供水水源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大道河集镇供水水源工程依据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岚发改农经【2020】487号文建设,批复概算总投资182.2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61.28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饮水低坝2座,饮水明涵2座,慢滤池1座、铺设管道、更换村级管道、水厂自动监测设备改造一套。该项目由陕西瀚泰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甘肃泓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经公开招标确定由陕西盛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承包价1507066.00元,工程于2020年8月开工,2020年11月竣工,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初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本次送审的大道河集镇供水水源工程,送审结算造价1699143.97元,审定结算工程造价1683593.70元,审减造价15550.27元。 本次审计仅是对工程造价的审定,工程价款支付应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及有关规定。
三、审计建议
(一)多计工程价款15550.27元
经审计,依据国家审计署《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的通知》(审投发〔2010〕173号)第八条“……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之规定,建议对审计中查出的多计工程价款15550.27元在结算中予以扣减。
(二)建安工程结算价超概算批复4.39%,超合同造价11.71%
经审计,大道河集镇供水水源工程实际建安工程结算造价1683593.70元,经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岚发改农经【2020】487文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61.28万元,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合同承包价为1507066.00元,项目建安工程结算价超概算批复4.39%,超合同价11.71%。建议县水利局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岚皋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岚政发〔2020〕12号)第三十条规定履行项目变更审批手续,除(陕政办发〔2009〕151 号)文规定可以调整概算的情况外,严禁出现超概算现象。
(三)建议县水利局按照审计认定的工程造价搞好资金结算,结算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四)建议县水利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编制好竣工财务决算,同时完善工程财务资料,整理档案。
岚皋县审计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