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津陕对口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市发改委《关于做好津陕“十四五”规划编制及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安发改经协﹝2021﹞58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津陕对口协作资金项目的通知》(安发改经协﹝2021﹞59号)要求,拟定了《岚皋县津陕对口协作“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申报表》和《岚皋县2021年津陕对口协作资金项目申报表》,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公示期至3月10日止。
监督电话:0915-2510109
附件:1.岚皋县津陕对口协作“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申报表.xls
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