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01 10:00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21〕24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5-01 10:0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岚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岚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县电商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县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内容,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健全县镇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加强快递物流整合力度,降低物流成本,健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助推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畅通农产品上行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通道。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加强县域人才培养,培育扶持农村电商带头人,拓宽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带动农民增收,发挥电商在乡村振兴上的重要作用。争取到2022年底,成功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样版县。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县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一是对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打造集招商、电商为一体的县级电商服务中心。二是引进专业团队,着力做好县域公共品牌和网络营销策划等,让电商中心有效发挥孵化企业、培育人才等公共服务功能,统筹推进产品整合、加工、包装、网销等工作,加大农产品上行力度。三是不断丰富电商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整合各方资源,构建完善的培训、物流、服务站点、农村供应链体系。四是加快完善多功能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整合各类资源,拓展服务功能、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站点服务群众能力,提高站点盈利点及存活率。(牵头单位:县电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镇)

(二)健全县镇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一是全面完善县域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进行提升改造,扩大物流服务中心建设规模,发展智慧物流。建立电商物流仓储分拣中心1个,城区快递超市10个以上,镇级物流站点11个,村(社区)物流站点50个以上,实现村级服务站点覆盖率达60%以上。二是做好物流“五个整合”模式的宣传推广,加大物流快递整合力度,降低物流成本。(牵头单位:县电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扶贫局、县交通局、县融媒体中心、县邮政分公司、各镇)

(三)推动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实施互联网+商贸流通业,促进商贸流通业的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经营模式的转变,引导传统企业走实体店+电商之路。重点建设本地化、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引进电商服务型企业,创建电商培训基地,打造电商专品,支持本地电商服务企业与扶贫832、善融商务、京东、阿里巴巴、拼多多、抖音小店等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提升农村商流物流水平。(牵头单位:县电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县供销联社)

(四)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加大人才培育力度,细化培训类别,针对不同层次和类别人员安排培训内容,打造“定制化、精准化、高端化”的培训品牌,鼓励培训人员通过电商就业创业,支持残疾人电商就业创业,在各镇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3个以上,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发挥电商致富的示范性和引领性作用。(牵头单位:县电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职教中心、县残联、各镇)

(五)做大上行销售。一是继续推进农村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SC等资质认证,开展以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加工配送、商标注册、品牌打造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网络品牌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二是开展农产品包装设计与视频拍摄等服务,培育“南宫山”公共品牌,指导经营主体创建自有品牌,打造“南宫山”公共品牌三专建设,整合县域农产品资源,统一包装设计、仓储分拣、物流销售。三是打造电商示范镇村,开展订单化农业种植,以销定产,以产促销。(牵头单位:县电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局、县供销社、县旅游集团公司、各镇)

三、方法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年1月—2021年5月)。对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有关创建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岚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我县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6月—2022年12月)。完成2000人次以上的培训目标,转化电商从业个人100人以上,为企业输送电商培训实习生50人以上,培育3家以上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电商企业,完成县镇村三级电商及物流体系项目提升完善工作。完成“南宫山”公共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发挥电商在乡村振兴上的重要作用。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并组织专家学者对示范创建进行评价。验收通过后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后续扶持政策,总结提炼具有岚皋特色的“互联网+”模式和电商帮扶模式,形成岚皋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促进全县电商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落实。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财政、扶贫、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林业、人社、残联、交通、邮政分公司、电商服务中心等部门以及各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和创建日常工作。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县上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相关人员负责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将具体责任人员名单于4月30日前上报县电商服务中心,联系人付元婷,15336272338。

(二)加强项目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县电商服务中心要按照程序遴选承办单位,加强对承办单位履约能力的考核监管,确保创建项目运营水平和创建实效;要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公开创建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过程管理,加强督查考核。县电商服务中心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验收方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同时要会同县考核办、县政府督查室,加大对各镇各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约谈提醒,倒逼工作推进落实,确保示范县创建目标顺利完成。


解读链接:http://www.langao.gov.cn/Content-22544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