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岚皋县佐龙镇蜡烛村卫生室变更法人及主要负责人的批前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及岚皋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岚皋县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拟同意岚皋县佐龙镇蜡烛村卫生室法人及主要负责人陈翔变更为陈明琴。陈明琴符合村卫生室法人及主要负责人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至6月17日。
公示期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客观,并提供个人或单位真实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监督电话:0915-2517256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