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4 15:05来源: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水利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辖内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经省政府同意,我们对《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陕财办综〔2015154号)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