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岚皋县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项目顺利开展,本项目采取询价的方式确定,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岚皋县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政采-岚皋县-2021-00196
三、项目预算: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元)
四、采购人名称:岚皋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大桥北路6号
电话:0915-2528791
五、采购内容
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的开发区进行全面评价,最终成果符合国家、省、市要求,通过各级主管部门验收备案。
六、采购要求
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评估机构等级证书B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项目文件的获取方式
1.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7日18:00 止
2.领取地点:岚皋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办公室
3.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4.文件售价:无。
注:领取询价通知书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2日16:30分;
2.询价时间:2021年7月12日16:30分;
3.询价地点:岚皋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岚皋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