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及《岚皋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3月24日,对民主集镇安置小区党群及社区服务中心(明珠睦邻之家)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民主集镇安置小区党群及社区服务中心(明珠睦邻之家)项目依据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岚发改社会【2020】695号文建设,估算总投资25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安置小区内闲置1-2层改造为党群及社区服务中心(明珠睦邻之家),主要包括居民议事厅、多功能厅、电商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儿童成长中心等,配套实施水、电、门口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购置办公家具,安装安防等设施设备。该项目由陕西华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安康楷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经邀请招标确定由陕西源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承包价1425015.85元,工程于2020年9月开工,2020年11月竣工,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初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本次送审的民主集镇安置小区党群及社区服务中心(明珠睦邻之家)项目,送审结算造价1481291.46元,审定结算工程造价1416925.87元,审减造价64365.59元。 本次审计仅是对工程造价的审定,工程价款支付应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及有关规定。
三、审计建议
(一)多计工程价款64365.59元
经审计,依据国家审计署《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的通知》(审投发〔2010〕173号)第八条“……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之规定,建议民主镇人民政府应据实调整工程结算价款,结算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二)未严格执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审批手续。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一、严格规范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二)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需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项目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相关规定,该项目只审批了项目建议书,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单位民主镇人民政府在工程项目未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情况下即组织工程施工,建议你镇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审批手续。
(三)未按规定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民主镇人民政府在工程项目未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情况下即组织工程施工。建议你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建议民主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编制好竣工财务决算,同时完善工程财务资料,整理档案。
岚皋县审计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