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6 10:45来源: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畜牧中心:

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等)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119号),现将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计划75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计2.7万元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快建设进度。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务必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要按照方案内容加快组织实施,务必于202111月中旬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完善档案资料,并按照《陕西省农业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陕农发〔2019〕104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申请验收。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要以提升培育对象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及服务能力水平为重点,扎实做好理论授课、网上辅导、集中答疑、基地实训、考试考核、帮扶指导工作,建立培训档案资料,及时录入培训学员信息,通过全国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完成学员在线评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与《岚皋县农业农村局岚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计划的通知》(岚农发2021〕40号)已下达的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6.5万元一并使用。

二要规范资金使用。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政府采购等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要强化绩效管理。要认真落实绩效目标,规范实施,务必于202111月30日前将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附件:绩效目标表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1年7月14日






2021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项目

实施单位

岚皋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程涛15029709296

县级主管部门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实施期限

2021

资金金额(万元)

实施期资金总额

75

其中:财政补助资金

75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新型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培训50人,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200人。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高素质农民

250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年度资金支出进度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80%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专项实施期限

2021年

省级主管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实施单位

岚皋县畜牧中心

年度资金总额:

2.7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2.7万元

地方资金

 

年度目标

                 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2020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完成发放

质量指标

专项资金使用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生态效益指标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有/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