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产业帮扶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8 12:21来源: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产业帮扶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项目实施单位,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农业产业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5号),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农业产业帮扶项目计划下达935万元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建设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据下达的项目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绩效目标,务必于2021年8月2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农业农村局审核。要按照方案内容加快组织实施,务必于2021年11月中旬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完善档案资料,并按照《陕西省农业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办法》(陕农发〔2019〕104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申请验收,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项目财务决算或审计报告及项目实施前、建设中、建成后的对比照片和项目实施前后的公示照片等资料。

二、规范资金使用

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招投标等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将农业产业帮扶资金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弥补经费支出缺口、偿还债务、发放人员工资以及弥补公用经费等与农业生产发展无关的支出。

三、强化监督检查

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畜牧兽医中心要加强服务指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要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质量。


附件:1. 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产业帮扶项目计划表.xlsx

           2.2021年农业产业帮扶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docx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