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临时用地审批结果的公示
因安岚高速漳河大桥及大巴山隧道项目工程施工需要,我局于2021年9月2日对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临时使用集体土地予以批准,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一、批准文号:岚政地临字〔2021〕1号。
二、宗地地点:滔河镇葵花村。
三、用地面积:61537.0平方米。
四、使用用途:仅用于预制场、钢筋加工场、拌合站、生活区、施工便道等,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用于与建设施工无关的其他用途。
五、批准期限: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3年9月1日止。临时用地期满后仍需使用土地的,需于临时用地到期前30日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宗地四至界线以宗地图、表为准。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