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孟石岭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2-09-08 10:37来源:孟石岭镇

办公地点:岚皋县孟石岭镇武学村集镇

办公电话:0915-2702055

孟石岭镇党委书记:王兴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主要职责

镇党委、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负责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减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政协、纪检、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本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五)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联系政协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国防动员教育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2702055

(二)衔接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产业发展、搬迁后扶、苏陕协作、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牵头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综合协调、项目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2702657

(三)国土资源管理所: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督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

联系电话:15609158999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反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

联系电话:2702005

(五)审计所: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审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承担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制定、实施、资料编制、审计问题整改及重大审计问题移交等工作。

联系电话:18091530548

(六)项目办: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开发建设项目的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制度,及联系、汇报工作;负责竣工验收的项目指导、督办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1338956558

(七)招商办:主要负责招商引资、商贸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18709153673

三、镇属事业单位

(一)农业站: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集体经济建设;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联系电话:15319877709

(二)林业站:协助制定林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林业统计和档案管理;核定并落实年度采伐指标,发放林业采伐许可证,检查、监督林木采伐、运输和销售;配合开展林业资源及山林纠纷调查工作,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联系电话:2702655

(三)社会保障服务站: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五保、低保、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2702460

四、驻镇单位

(一)司法所: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协助镇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2702683

(二)财政所: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决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2702057

(三)市场监管所:负责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行业、药品行业、特种设备行业、农村群体性宴席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以及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器具使用工作;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相关市场交易行为等。

联系电话:2702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