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岚皋县茅平砂石厂建设项目拟使用水土保持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岚皋县茅平砂石厂建设项目拟使用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5日内向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15-2517256
通讯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四坪社区柑竹坝创客园一楼
邮 编:725400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