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陕西新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宇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岚皋县南宫山镇上溢小学,岚皋县堰门镇堰门小学,岚皋县佐龙镇佐龙中学:
按照《安康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办法》等规定,你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至今未向我局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也未提交竣工验收手续等资料,现我局主动启动退还程序,请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岚皋县人社局209室核实并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915-2529526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12号209室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