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8 17:59来源:

关于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陕西新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宇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岚皋县南宫山镇上溢小学,岚皋县堰门镇堰门小学,岚皋县佐龙镇佐龙中学:

按照《安康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办法》等规定,你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至今未向我局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也未提交竣工验收手续等资料,现我局主动启动退还程序,请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岚皋县人社局209室核实并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915-2529526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12号209室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