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1-10-09 11:00来源:石门镇

办公地点:岚皋县石门镇铁佛社区集镇

办公电话0915-2811217

石门镇党委书记刘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1日至8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主要职责

镇党委、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负责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减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政协、纪检、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本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内设机构

(一)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审计所、创建办公室、计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2811217

工作职责:承担镇党委和政府日常事务,负责镇党务和政务公开、深化改革、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党组织建设和意识形态、人事编制和档案管理、保密和督办考核、妇联和团委及工会、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电子商务和物资采购及镇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镇人大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2811217

工作职责:承担镇人大工作规范化绩效化建设等工作。

(三)镇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2811290

工作职责:承担纪委全面工作,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干部管理工作。

(四)镇综治中心

    联系电话 :0915-2811217

工作职责:负责政法、统一战线、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创建、社会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反邪教、反诈骗等方面工作。

(五)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联系电话:0915-2811540 

工作职责: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土地流转、农业气象、农机化服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变”改革管理、村集体经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农村产业(渔业管理)等方面工作。

(六)镇民政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915-2811233

工作职责:承担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生活救助、协助做好敬老院安全管理、殡葬管理、新民风建设、残疾人等方面工作。

(七)镇社会保障服务站(招工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2811233

工作职责:承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就业创业补贴申报、公益性岗位管理、就业、医疗救助、卫生健康、农村“三留守”、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及系统维护、“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服务、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高龄补贴等方面工作。

(八)镇林业站(林长办公室)

    联系电话:18791567569

工作职责:承担林长制、天保工程、国家储备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兑现、公益性岗位管理、采伐证办理、技术培训、林业项目、森林病虫害监测、野生动植物保护、胡蜂防治、护林防火等方面工作。

(九)镇社会公用事业服务站(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河长办公室)

    联系电话:18691537043

工作职责:承担镇内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事业协调管理,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镇内生态环境保护和河长制等方面工作。

(十)镇重点项目办公室(招商办公室)

    联系电话:17772912738

工作职责:承担各类项目建设管理、掌握项目建设运行发展情况、协助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分析报告、招商引资、营商环境、苏陕协作等方面工作。

(十一)镇自然资源所(搬迁后扶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5-2811217

(十二)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集镇管理所)

     联系电话:13379593280

工作职责:承担镇行政综合执法和集镇管理等方面工作。

(十三)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防汛办公室、125办公室)

     联系电话:15091455681

工作职责:承担安全生产、防汛防滑、应急抢险救灾、冬春生活救助等方面工作。

(十四)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办公室

     联系电话:18292519155

工作职责:承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工作。

(十五)镇武装办公室

     联系电话:13779159456

工作职责:承担人民武装、双拥创建、优抚、退役军人等方面工作。

(十六)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15-2811233

工作职责:承担集中受理社会保障、民政、文化、土地规划、农业、林业、计生、农技推广等为民服务事项。对行政管辖权限内的服务事项实行“一厅式办公、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代理上级审批,提供咨询、留言、转告服务等方面工作。

下设窗口:

自然资源所窗口:龚光勋

计生、民政窗口:祝振娥

社保窗口:陈语馨

行政审批窗口:周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