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水利局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1-09-26 14:22来源:岚皋县水利局


办公地点:岚皋县城关镇文化广场4号楼

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润宝

联系电话:0915-252210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1日至8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应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 施。负责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和防 洪论证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城镇和农村供 水管理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省、市、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相关规定,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 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

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各类专项预案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编制移民后期扶持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解决水库遗留的突出问题。

(十二)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流域的水事纠纷,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三)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组织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承担的主要职责,县水利局设置内设机构 2 个,即:党政办公室、综合管理股。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稿草拟审核、公文管理、政务公开、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局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综治维稳信访和群众团体工作。

联系电话:0915-2522107

(二)综合管理股。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指导江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技术审查;参与项目建设技术指导和验收;协调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和水利移民资金监督管理;承担全县水利统计、综合业务文件起草、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重点水利工作任务分解及督促落实;指导全县水利产业园区、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等建议;编制全县城乡供水规划、计划;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县城乡供水的建设管理、水价调整、运行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水电行业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实施全县水利扶贫脱贫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水利行业对外协作工作;组织开展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山洪灾害防御相关工作。指导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地下水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负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宣传贯彻和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水利普法工作;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

联系电话:0915-252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