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26 15:30来源:岚皋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

2020年12月16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为落实文件精神,2021年2月1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陕发〔2021〕5号)。两个文件先后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2021年1月21日,全省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对有效衔接相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2021年4月16日,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市级各单位,各县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讨论。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县委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对研究制定贯彻相关文件的《实施方案》起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文件起草工作,县脱贫办在深入学习中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开展起草工作,县委办、县脱贫办分别下发文件在全县范围内征求落实意见建议,县脱贫办2次召开座谈会议当面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经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对文件稿反复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审议通过,于5月24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文件总体围绕“守住一条底线、实现两个转变”,对“衔接什么、怎么衔接,达到什么目标”进行了系统安排。一条底线就是,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个转变就是,全面推动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就如何有效衔接,按照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对小额信贷、医疗保障、资金管理、安全住房政策等政策进行了明确,全面实现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序调整、平稳过渡、有效衔接,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除导语外,共4个部分23条。

导语,阐明背景,简要阐述了我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面临的形势,存在的机遇和挑战。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简要阐述了文件出台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衔接途径。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以2025年、2035年为时间节点阐述了目标任务(内容中省市是一致的)。

第三部分,工作措施。由三个章节构成。

一是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1-5条),含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健全社会兜底保障体系、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二是全力做好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6-13条),含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推动生态旅游产业突破发展、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乡村教育服务水平、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持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加快推进试点示范。

三是加强政策有效衔接(14-18条),含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强化人才智力支撑、推进信息数据一体化服务。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从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规划项目、考核机制、社会帮扶等5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原文链接:https://www.langao.gov.cn/Content-2314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