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 16:11来源:县财政局

县残联: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社〔2021〕30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22.5万元,专项用于托养服务。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出请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请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请对照绩效目标表,加强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按照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联《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17号)要求,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绩效目标表


                                  

岚皋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名称

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县残联

实施期限

2021

资金金额(万元)

实施期资金总额:

22.5

年度资金总额:

22.5

其中:财政拨款

22.5

其中:财政拨款

22.5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1.通过“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年度工作的实施,帮助残疾人得到托养照料。xxxxxxxxxx.....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助接受托养服务人次数(人次)

xx..

xx..

xxxxxxxxxx.....

xx..

xx..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80%

xx..

xxxxxxxxxx.....

xx..

xx..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较上年提升

10%

xx..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残疾人及其家属对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满意度

80%

xx..

xxxxxxxxxx.....

xx..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