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直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8 16:22来源:县财政局

岚皋县卫健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直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社〔2021〕113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直达补助资金16.151万元。其中:村卫生室实施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5.761万元,基层机构实施药物制度补助资金0.39万元,专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继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综合补偿,确保对村医补助水平不降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2021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经济分类列“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

二、请及时拨付,专款专用,同时对照整体绩效目标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岚皋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