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河长制工作人员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11:19来源:石门镇

各村(居)委会、镇属及驻镇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现再次明确我镇河长制工作人员。

一、镇级河长

    石门镇镇党委书记

刘正洲   石门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全镇河道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二、镇级警长、督察长

叶祥伟   石门派出所所长

     石门镇河湖责任督察长

主要职责:负责督查全镇河道管理保护工作,及时制止、处理违法行为。

三、镇级河长制办公室人员

张晓磊   石门镇政法委员、镇河长办主任

夏成春   镇河长办具体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资料归档,统筹协调河道管理各类事项。

四、村级河长

陈吉术   大河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肖代祥   兴坪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平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城立   乐景村村主任、副支书主持工作

张宗美   小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洪先   庄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许应宽   铁佛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胜品   月星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邱新卫   松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少全   红岩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邱新模   老鸦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胡润根   芙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曹福延   新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郑甫和   双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村域内所有河道的管理保护工作,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用好护河员,填写好河长制工作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