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一批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9 10:35来源: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安康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转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转发的《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365号)精神,参保企业符合陕人社发[2019]22号文件规定的稳岗返还基本条件,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控制目标,申请稳岗返还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减少不超过50%的企业,及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含)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可申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初审,拟确定岚皋县东坪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3户企业为2021年度第一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附后)。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0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如实反映。

监督电话:0915-2523979(县人社局)  

邮  箱:78068241@qq.com               

信函地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2号县人社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附件:岚皋县2021年第一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xls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