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项目的透明度和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安排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岚皋县乡村振兴局、岚皋县财政局、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岚乡振发〔2021〕22号)、岚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岚财整〔2021〕50号)下达岚皋县农业农村局生产发展资金24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80万元的项目资金计划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与岚皋县农业农村局直接联系。
公示时间:自2021年11月1日起长期公示
监督举报单位:岚皋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单位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文化广场10楼
监督举报电话:0915-2521905 12317
附件:1.岚乡振发〔2021〕22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pdf
2.岚财整【2021】50岚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