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乡村振兴局岚皋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3 16:45来源:岚皋县乡村振兴局

岚皋县乡村振兴局、岚皋县财政局、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岚乡振发〔2021〕9号)文件中下达2021年中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8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23万元、省级资金5215万元、县级资金2160万元,并于2021年9月6日在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网址:https://www.langao.gov.cn/Content-2299916.html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的透明度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同时为进一步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项目安排公开、公平、公正和衔接资金真正落到实处。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岚皋县乡村振兴局、岚皋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通知》(岚乡振发〔2021〕14号)文件要求,决定收回岚皋县乡村振兴局、岚皋县财政局、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岚乡振发〔2021〕9号)文件中下达的县级配套资金2160万元{其中南宫山镇2021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00万元(岚皋县旅游产业北线服务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调整资金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相关项目,故岚皋县乡村振兴局、岚皋县财政局、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岚乡振发〔2021〕9号)文件中下达县级配套衔接资金2160万元,最终实际1660万元。现将调整情况予以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与岚皋县乡村振兴局直接联系。


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23日起长期公示

监督举报单位:岚皋县乡村振兴局

单位地址:岚皋县城关镇老北街1号

监督举报电话:0915-2524876  12317

岚乡振发〔2021〕14号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