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
根据2021年12月15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我局于2022年2月21日对涂清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批准,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一、批准文号:岚政地国字〔2022〕3号。
二、宗地地点:南宫山镇集镇。
三、用地面积:96.5平方米。
四、使用用途及使用期限: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剩余出让年限与原出让16.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致为47.5年(2021年12月15日至2069年6月27日)。用地宗地四至界线以宗地图、表为准。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