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我局拟就岚皋县2022年第一批重点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代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岚皋县2022年第一批重点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代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GJTZC2022-01
三、采购人名称:岚皋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岚皋县文化广场4号楼1404室
联系人:邬先生 联系方式:1389153500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岚皋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岚皋县文化广场4号楼1504室
联系方式:0915-2522607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及要求:完成施工招标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组织发标、答疑、开标、评标、定标、签发中标通知书、提交招标资料汇编等。
2、项目性质:财政投资。
3、采购限价:18.8万元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允许的企业或自然人;具有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具有供应商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
6、无不良行为记录,执业质量高、社会信誉好,近三年未因严重业务质量问题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也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未在政府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中因审计质量问题败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八、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2年2月25日14:00至2022年3月1日18:00
2、获取地点:岚皋县文化广场4号楼1404室
3、文件售价:每套0.00元(人民币)
九、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3-04上午10:30分
2、投标地点:岚皋县文化广场4号楼1404室
3、开标时间:2022-03-04上午10:30分
4、开标地点:岚皋县文化广场4号楼1512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开户名称:岚皋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开户银行:工商岚皋县支行
3、账 号:2607060829200129681
岚皋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