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
根据2022年3月2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我局于2022年3月7日对卢青、卢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批准,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一、批准文号:岚政地国字〔2022〕4号。
二、宗地地点:城关镇西三路。
三、用地面积:103.27平方米。
四、使用用途及使用期限: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剩余出让年限与原出让面积96.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致为43.4年(2022年3月2日至2065年7月21日)。用地宗地四至界线以宗地图、表为准。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