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岚皋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1.《方案》制定的目的。在脱贫攻坚期间,国家的脱贫政策和扶贫资金重点关注和聚焦贫困村和贫困户,解决了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等基本问题,担从面上看村与村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户与户之间安全住房和人居环境差距客观存在。经过摸底,目前全县土木结构的房屋还有3670户,居住环境脏乱差、村容村貌不整洁、设施配套不完备、行为习俗不文明等情况普遍存在。为此县委、县政府通过分析研判、慎重考虑,决定整合各类资金7000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村容村貌、基础设施、院房环境、行为习俗等四项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目的是彻底改善全县老百姓居住环境,打造示范样板,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效果,打牢乡村振兴的第一板墙。
2.《方案》提出的目标。立足县情现状,结合省市的相关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采取点面结合、以奖代补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确定了27个人居环境样板示范村,重点围绕村容村貌、基础设施等重点,通过以奖代补形式进行全面改造提升,从而起到示范引领的目的;对面上的所有村实行院房环境和行为习俗的大提升,彻底解决脏乱差等基础性问题,并通过建立良好的机制带好民风,实现长效发展。最终达到所有村庄环境实现大幅改善,干净、整洁、美丽的庭院基本建成,科学有效适用的村规民约普遍形成,引领乡风文明发展。
3.《方案》实施的内容。
《方案》的实施内容主要为示范村和全县的所有村。
示范村的整治提升,27个示范村重点聚焦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两大方面进行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提升”就是以村为单位开展村庄清洁攻坚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的全面拓展,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在具体措施上采取“清、拆、建、管、规”5项措施推进,“清”即清理积存的生活垃圾、河塘沟渠、农业废弃物、村庄乱堆乱放和道路庭院垃圾,清除杂草弃土、砖石瓦砾和破损广告等;“拆”即拆除违法占地建筑、临时乱搭乱建、私拉乱接的电线、网线,拆除残垣断壁;“建”即引导农户利用房前、屋后及拆除后的闲置土地,发展“五小”庭院经济(小畜禽、小菜园、小果园、小作坊、小农旅),栽种蔬菜、果树和观赏花草树木等,搞好空闲地绿化,增加庭院景观效果;“管”即加强家畜、家禽管理,引导农户按简单分类无害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减量排放生活污水;“规”即规范居民柴草、农耕农具和生活用品摆放,院内生产生活资料码放整齐,家庭居住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卫生。“基础设施提升”就是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对示范村重点抓好道路提升、农户院坝改造,完善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公共照明、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①在道路提升上,对没有硬化的道路要进行硬化,对涵洞水沟不通畅的进行疏通,对人口密集的通组公路进行硬化,保证车辆正常通行;对3户或3户以上的院落道路进行硬化,单条道路不大于500m;对连户路进行硬化,单户不大于200m;②在院坝提升上,对没有硬化院坝的农户进行硬化,单户硬化面积不大于40平方米。③在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上,按照“九有”的标准进行提升改造(有活动室、厕所、广场、牌匾标识、旗杆国旗、党旗党徽、大喇叭、桌椅板凳和必要健身器材)。④在农村污水垃圾治理上,因地制宜配套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在村3公里范围内、民居周边50米范围内配备垃圾桶,在重要节点建设垃圾转运房,集镇周边村实行日产日清,偏远村三天内转运清理。⑤在农村供水供电管护提升上,夯实供水设施管护和水费收缴制度,实现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率达95%以上,加快农村电网智能化建设,聚力提升供电质量和保障能力。⑥在村庄绿化提升,对街道、巷道、学校等村庄公共用地、拆除农户乱搭乱建乱占的空地,实行统一的规划绿化,有条件的农户砌建花池。对环村10-20米范围内、观摩环线、主干道、可视范围次干道进行绿化补植。村口标识牌要有路灯或亮化设施,五户以上院落门口配备照明设施。
对全县整体面上的整治提升,主要聚焦院房环境提升和行为习俗进行大提升。“院房环境提升”主要采取“拆、搬、收、改”的措施进行,“拆”即按照“一户一宅、占新必须腾旧”的政策规定,通过旧宅腾退奖补政策鼓励农户拆除旧房;对易地扶贫搬迁户,按原腾退政策应拆尽拆;对“两灾户”继续落实即搬即拆政策,按同步搬迁腾退奖补政策执行;各镇要鼓励其他农户对没有利用价值、废弃旧房进行拆除,参照同步搬迁政策执行;对私搭乱建户由农户自行拆除。“收”即对十三五易地搬迁户列入到国家有关部门核定且有开发利用价值的旧房,按十三五腾退政策和程序实质收归村集体,村集体可将收回房屋按政策标准改造后,通过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利用。“搬”即利用新一轮的生态搬迁政策,鼓励居住在条件恶劣、环境脆弱、灾害频发的农户,搬迁到生存发展条件较好的地方,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鼓励有条件的农户跨县、跨镇安置,改善生活条件。“改”即农户唯一住房和收归村集体为土木结构的土坯房,可纳入本次改造范围(已享受过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未腾退的旧房及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房屋不得纳入),由各镇负责组织实施。在改造的过程中,要突出质量、功能和环境,在质量上要对房顶、门窗、墙面、楼面按照标准进行改造,整体要达到正常使用,符合安全的标准;在功能上要对厨房、厕所、圈舍、电路进行改造,整体上要能满足生产生活需求且干净卫生;在环境上要对房前屋后生活垃圾进行清理,鼓励发展庭院经济,铺设联户路和室内外地面硬化,整体要达到环境整洁、庭院美观、入户脚不带泥要求。同时,对在交通条件好、周边环境佳的传统民居和院落,通过多方参与,改建成乡村特色民居和旅游民宿。“行为习俗”提升即在全县范围内,通过优化完善村规民约、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持续开展道德评议、规范运行道德银行、深入开展文明实践等有效形式,引导教化群众移风易俗,转变观念,养成文明习惯,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4.整治提升行动的时间。从2月开始启动实施,到8月下旬基本实施完毕,9月底前全面完成验收和奖补兑现,10月底前完成相关规章制度建立。
二、《岚皋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暂行办法》:
(一)奖补对象:实行对村和户的奖补扶持,村就是27个示范村(省级乡村示范村一镇十村13个、县定乡村振兴示范村2个、县定重点帮扶村7个、市级“百千工程”示范村5个);户就是全县符合标准的土木结构所有农户。
(二)奖补标准:按照四大提升和厕所革命,分各类小项一一明确验收标准,奖补额度。
1.村容村貌提升,对达到干净整洁村、“百千工程”市级示范村验收标准的,按照市级考核办法,达标的每村奖补10万元。
2.基础设施提升,对示范村院落路、连户路、院坝硬化、村级文化活动场建设以及村庄绿化达标的,参照具体的奖补办法申请验收兑现。
3.院房环境提升,针对所有土木结构房屋,按照3大项、10小项内容逐户改造、逐项结算,对改造达标的,政府每户补贴不超过1.5万元。
4.行为习俗提升,对达到村规民约规范完善、“红白理事会”作用有效发挥、道德评议开展有力、道德银行运行规范、文明实践有效开展的,奖励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1万元,用于发展新民风建设。
5.厕所革命上,对临江、临河库区改厕达到验收标准的按3000元/户奖补,其他范围改厕户达到标准的按2000元/户奖补。
(三)在奖补程序,申报程序按“村申报、镇审核、县直部门联审”的方式进行;验收程序按“村自验、镇复验、县级联合抽验”三级验收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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