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检察工作全面融入“321”基层治理模式

发布时间:2022-03-16 10:30来源:岚皋县检察院

近日,岚皋县检察院制定出台《推进检察工作全面融“321”基层治理模式 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推进检察工作与“321”基层治理融合发展。

《方案》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开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抓手,以“民生检察联络站”为纽带,切实推进检察工作全面融入“321”基层治理模式,以营造和谐社会生态和良好法治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检察服务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

《方案》要求,要将检察工作全面融入“321”基层治理模式,为推进平安岚皋、法治岚皋、和谐岚皋建设贡献检察力量。一是将刑事检察工作融入“321”基层治理模式。严格落实快捕快诉制度,加大犯罪打击力度,为基层社会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通过检察办案及时发现社会管理漏洞,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进一步促进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和水平;探索建立检察办案法律评价引入网格员民情综合评价机制,促进法律监督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二是将公益诉讼监督工作融入“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强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为基层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邀请“三线”人员担任本院公益诉讼观察员,将网格员变成检察机关的“千里眼”、“顺风耳”,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三是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融入“321”基层治理模式。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将网格员纳入社区矫正小组,依托“321”基层治理平台,适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活动情况,实现社区矫正动态监督,有效降低“红色管理”风险,谨防脱管、漏管或虚管发生,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四是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融入“321”基层治理模式。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321”基层治理平台信访信息共享机制,从而实现调查核实、解决诉求、化解矛盾双向联动;为因案返贫或存在返贫风险以及生活困难被害人家庭开启司法救助“绿色通道”,检网携手共助“连心户”走出生活困境。

《方案》强调,要加强党组对检察工作全面融入“321”基层治理模式的统一领导,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机制。坚持以党建带群建,推进检察机关与镇、村(社区)党组织双联共建,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基层服务群众。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321”基层治理模式推广宣传,专题报道检察机关全面融入“321”基层治理模式工作新动态,推动形成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选树检察干警在“321”基层治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予以推介表彰,凝聚工作力量,不断激发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热情。要把检察工作融入“321”基层治理模式工作成效纳入部门和干警年度考核,对各部门推进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督导检查,定期通报,适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