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2年度第一批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审核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02 09:30来源: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社[2021]111号)文件第六章附则的规定,“对实现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按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 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将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改称为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补 贴对象为跨省就业脱贫人口,每人每次补贴标准不超过 500 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所需补助资金由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经审核,符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贴要求共计232人,补贴资金共计116000元,通过“陕西省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打卡发放到户。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日至3月8日

受理股室:县人社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12号

联系电话:2529105


附件:2022年第一批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汇总表.xlsx



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