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8日召开的全省检察长(扩大)会议、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岚皋县检察院2个集体获省检察院表彰,1个集体、3个单项工作、3名干警获市检察院表彰。
在全省检察长(扩大)会议上,岚皋县检察院被表彰为2021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岚皋县检察院虚假仲裁检察监督案件办案团队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优秀办案团队”。在全市检察工作会上,岚皋县检察院被表彰为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人民满意先进集体”;“岚皋检察”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分获2021年度安康检察新媒体“优秀微信公众号”“优秀头条号”,《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守护百姓“舌尖安全”》新媒体作品获评“2021年度安康检察新媒体优秀作品”;陈亮同志被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陈玲同志获评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工作者”,张丽同志获评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岗位能手”。
过去一年,岚皋县检察院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着力强化党的建设引领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提升办案质效,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全面提升队伍素能,依法能动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为岚皋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2022年,岚皋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信心、务实进取,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按照“三个一”全省检察工作思路、“4321”全市检察工作思路、“351”全市检察工作机制,以“建群众身边的检察院、做公平正义的守护人”岚皋检察工作定位,大力实施“党建+业务”融合体系、“检察+民生”服务体系、“监督+执法”共赢体系、“信息+检务”智慧体系、“队伍+文化”铸魂体系的岚皋检察“5+”体系建设,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奋力谱写岚皋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