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时间:3月15日
违法行为人:周某泉
违法车辆:陕A3R***小型轿车
违法地点:县城老街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浓度:53毫克/100毫升(血液值)
违反条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0条之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
查获时间:3月8日
违法行为人:张某明
违法车辆:陕GJQ***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地点:仰韶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浓度:48毫克/100毫升(血液值)
违反条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0条之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
查获时间:3月8日
违法行为人:陈某丹
违法车辆:陕GJZ***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地点:仰韶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浓度:70毫克/100毫升(血液值)
违反条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0条之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
查获时间:3月10日
违法行为人:唐某某
违法车辆:苏EM3***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地点:仰韶路(菜市场口)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浓度:54毫克/100毫升(血液值)
违反条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0条之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
查获时间:3月7日
违法行为人:罗某林
违法车辆:陕GJN***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地点:岚紫公路36公路处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浓度:68毫克/100毫升(血液值)
违反条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0条之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