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醉驾取保再违法,逮捕!

发布时间:2022-05-31 17:08来源:检察院

近日,岚皋县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时,发现嫌疑人代某某在被取保候审期间,明知驾驶证已被吊销后再次饮酒无证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既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更严重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岚皋县检察院、岚皋县公安局立即启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代某某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机关派员全程监督并配合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目前,逮捕措施已依法顺利执行。

通过该案的办理,充分发挥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进一步推动检察、公安机关规范化执法,有力提升相关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同时,以案释法对同类案件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力警示。

岚皋检察、岚皋公安提醒:自《刑法修正案(八)》增加危险驾驶罪规定后,危险驾驶案件在刑事案件中一直占比很大,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后,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等原因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发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