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安农计财〔2022〕12号),现将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项目计划40万元、农机化发展项目计划41万元(现代农业机械化装备及技术示范项目40万元、农机安全免费管理项目1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快项目建设。县烛山食业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标准,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与联合体内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联合体内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全产业链技术研发、集成中试、加工设施建设、技术装备升级,建设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营销电商化原料基地,促进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户增收。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要围绕主要粮食作物及茶叶等特色产业机械化建设示范基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不断提升县域农机化水平。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要规范资金使用。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项目资金用于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商品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物流设施建设,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基建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现代农业机械化装备及技术示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新技术新机具以及关键生产环节机械设备的引进示范,技术培训、宣传推广等支出等;农机安全免费管理项目主要用于牌证制发、安全反光贴印制、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和驾驶证核发等农机监理业务的管理支出费用。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陕西省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强化绩效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报备的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务必于2022年11月中旬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于2022年11月30日前申请验收,将验收申请报告、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项目财务决算或审计报告等验收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