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关于2022年第二批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15 11:53来源: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安康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转发市人社局转发的<关于落实社会保险纾困惠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安养险发[2022]8号)精神,参保企业符合文件规定的稳岗返还基本条件,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以内的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时,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人数放宽至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及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含)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可申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经失业保险系统比对,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初审,拟确定安康市烟草公司岚皋分公司等31家企业为2022年度第二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附后)。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如实反映。

监督电话:0915-2518169  

邮    箱:78068241@qq.com               

信函地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2号县人社局一楼岚皋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附:岚皋县2022年第二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



岚皋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