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中共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命名安康市2018—2021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第二届安康市文明家庭和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中获悉,岚皋县第二幼儿园荣获“安康市文明单位”称号。
岚皋县第二幼儿园始建于2011年,属省级示范幼儿园。自办园以来,始终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坚持素质教育,全面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改革,营造文明和谐的园所文化环境,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逐步形成了鲜明的办园特色。坚持以文明、健康、快乐、面向未来为主题,系统开展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系列活动,形成了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合理的良好局面。在家园、社区合力共育下,办园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充分发挥了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赢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通讯员:柯尊英)